首先,要提醒注意一个问题:房产在还清贷款之前是不能够加名的。
其次,订婚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男方在结婚前贷款买的房,只要首付款是他支付的,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房的,离婚时,房产所有权原则上归支付首付款一方。这种情况下,没有支付首付款的女方只能要求男方补偿共同还贷部分的款项及其对应的增值。
关于婚后房产所有权的分配问题
男方在结婚前贷款买房写了他自己的名字,女方想要获得房产所有权,有两种可能的方式:
一是慢慢等到彻底清偿完房屋贷款后,再去房管局加名;
二是拟定夫妻财产协议。不管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还是现行的《婚姻法》(《民法典》生效后,《婚姻法》废止)均明确了夫妻双方可以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谁所有。因此,女方可以在婚后跟男方签定书面的协议,约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共同所有。这样的夫妻财产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综上所述,和男朋友订婚了,他打算结婚前贷款买房先写他的名字,等领了结婚证再加题主的名字,世茂云境售楼部小编认为这种方式在短期内是不可行的,除非能够快速地清偿完房屋贷款,否则是不能够加名的。如果题主想要一份保障,可以在婚后跟男方签定夫妻财产协议,约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共同所有。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只要首付款是男方全款支付的,那么房产所有权原则上归男方所有。